近年來,有人不斷拿「先來後到」的歷史,為自己定位,深怕自主權被忽略了。其實,在台灣島上,屬於靈長目的哺乳動物,除了「人」以外,還有「台灣獼猴」。有一位美國芝加哥動物學者,在台南左鎮菜寮溪,發現台灣獼猴的牙齒化石,經過三年的研究比對,2003年提出報告,認為台灣獼猴可能早在三十萬年前,就來到台灣,以目前所知,是台灣島上最早到達並繁衍為特有種的靈長目動物。
但是早到,並不一定就佔有絕對的生存優勢,因為近百年來,人類不斷移入台灣,造成平原、山林地過度開發,導致台灣獼猴的棲地逐漸縮減,加上人類大量獵捕利用,最後致使獼猴族群急遽減少。據1973年,師大生物系彭明聰教授的統計,當時為了醫學研究,每年大約捕獵960隻左右的獼猴。至於民間的捕獵數量,保守估計也在二千隻左右。所幸隔年,內政部頒佈全面禁獵命令,猴群才得到喘息的機會。
2001年,農委會再度公布台灣獼猴的推估數量,約在二十五萬隻左右,部分曾經與獼猴發生過衝突的人士,便質疑猴群是否已過量,紛紛要求重新檢討,認為獼猴已無需列為珍貴稀有的保育類動物。最後,農委會將這個燙手問題,丟給地方政府去裁量,如果獼猴確實對於當地人的生命財產,造成危害,可採取驅趕措施,甚至經過報備手續以後,可宜以適量撲殺。

2006/02/17 Friday 7pm @ Busch Campus Meeting Room 122
